快报讯:昨天,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交通厅获悉,江苏首部民用航空条例—《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。据悉,这也是江苏首部民用航空方面的法律法规。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分为总则、运输机场规划与建设、运输机场运营与服务、运输机场安全环境保护、通用航空、保障与促进、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八个部分,可谓事无巨细。比如针对航班延误地面服务保障,在第二十五条中规定,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航空运输企业以及有关驻场单位,做好应急服务和善后处理工作。另外,对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比如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、滑行道等行为,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行政处罚。